姓名:
舍那木吉拉
来自:中国
出生:1930-
籍贯:吉林省套什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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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
所在单位:
个人基本信息:
1941年随家迁到内蒙古扎赉特旗。开始在小学、中学以及内蒙古军政大学学习,1950年肄业于吉林工科高级职业学校,历任努图克(区)团委书记、市(县级)团委书记、盟(地)团委部长、自治区团委学校工作部副部长等职。1971年至1995年曾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出版社蒙编部主任、中共内蒙古委员会宣传部研究处处长、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暨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办公室(八协办)副主任、主任等职。也曾兼任内蒙古自治区六届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民族理论研究会副会长、自治区蒙古族经济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族语言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江格尔》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蒙古语文学会副会长、会长,今任该会荣誉会长。
舍那木吉拉是我国蒙古族一位社会语言学家,也是学者型的语文行政工作领导人。从事语文工作起重视语言社会调查和研究工作。主持语委、“八协办”工作20多年。语文行政领导机构,既对语言文字工作以政策、法律进行领导、监督的任务,也对语言文字的科研、学术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的职责。这两个方面工作中都离不开政策、理论和学术研究。所以,他非常重视语言社会调查研究工作。他认为语言学的研究领域里,虽包括许多分支,但总体上可分传统语言学和社会语言学两大部分。他从自己工作特点出发,注重社会语言学,特别是宏观社会语言学的研究。即结合我国蒙古族学习、使用语言文字的实践,研究语言与社会、语言与民族、民族语言与主体民族语言的关系和民族语言发展、变化(或叫变异)的规律。
他除搜集研究前人和别人积累的资料,更重视语言社会实践的调查。经常深入内蒙古蒙古族聚居、杂居地区,也走遍我国新疆、青海、甘肃、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协作省、区蒙古族聚居地区进行语言社会调查。他也到广西、云南、贵州和西藏等地考察、学习,进行比较研究。他被邀请赴蒙古、美国进行语言考察。在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语言实践中的问题,撰写60来篇调查报告、学术论文,发表于省(区)级报刊。其中,有的受到国内有关学术团体和有关部门的奖励。《略论蒙古语文与内蒙古自治区现代化》(1981年)一文分别被编入内蒙古民族理论研究社会和中国蒙古语文学会《论文汇编》,并获中国蒙古语文学会优秀论文奖。《蒙古语言文字与我国蒙古民族的智力开发》一文(1988年《内蒙古社会科学》3期),获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三等奖和中国蒙古语文学会优秀论文奖。该论文《增强民族团结、开发民族智力的协作》一文被选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七•五”重点项目之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和发展的问题》一书之中,该书获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奖金语言文字学优秀奖。他的晚期学术论文《论制约民族语言发展、变化的三个要素》和《语言政策与语言的发展、变化》,引起理论界、语文界的广泛关注。
他主持“八协办”和内蒙古语委工作期间,参予组织、领导,并完成许多重大的科研项目。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全国杰出的蒙古语言学者再次进行社会调查,反复论证,于1979年最终确定了我国蒙古语基础方言、标准音以及蒙古语音标。他以两年多的时间组织、领导各协作省、自治区,特别是内蒙古自治区的蒙古族群众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状况的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将使用蒙古语言分为三类地区,确定“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他除自己从事社会语言学领域的研究,又竭力为其他研究领域的蒙古语言学者创造良好条件,并将他们的学术理论运用到蒙古语文工作实践。他积极参与筹建并领导中国蒙古语文学会,开展学术活动方面做出重要贡献。自1979年至1999年间该学会召开过八次年会,他主持了六次。在八次年会上与会会员发表论文达800多篇,从中选出优秀论文汇编成《论文集》七部。针对建国以来,蒙古语名词术语审定统一工作情况,重新组织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名词术语委员会,同八省区,蒙古语名词术语委员会合作,实现了审定统一工作的规范化、系列化任务,在20多年中已编辑出版20多部《汉蒙对照名词术语词典》。
舍那木吉拉除翻译和审定汉译蒙或蒙译汉的资料、论文、著作外,还有两部专著。《中国民族语文工作创举》,该书是一部纪事性、学术性著作,翔实地介绍“八协”工作20余年历史实践,充分论述民族语文工作的社会功能,探讨了建国以来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执行政策过程中的经验和学术理论问题。该书具有历史资料和学术价值。《语言与民族智力、社会和谐》是《语言与智力开发》一书的部分论文的基础上,加编1991年-2006年为止的语言社会调查、专题论文编写而成的。这两部著作,集中了舍那木吉拉在社会语言学、特别是宏观社会语言学方面的主要观点。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过去那些受压抑、歧视的民族语言文字,应得到空前发展,这既是受压抑民族感情和自身发展的历史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所决定的。在这个历史时期,具有悠久历史文字的少数民族享受到广泛地学习,使用民族语言文字,才能迅速开发民族智力,加快缩小同先进民族之间历史遗留下的经济、文化方面事实上的不平等现象。
在多民族多语种的国家,要重视处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主体民族语言(或其他强势语言)之间的关系。在强调具有自己民族语言文字,并且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的青少年中,贯彻“以学习自己民族语言文字为主”的教学用语方针,创办民族语文的新闻媒体、出版事业,重视建立社会使用双语机制的同时,也要提倡积极地学习主体民族语言文字。只有这样,少数民族才跟上时代步伐。在经济全球化、信息社会化的时代,少数民族不仅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也要积极地学习、掌握其他外语,才能使自己民族迅速地发展、进步。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民族语言文字既处于空前发展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一些人口少,又无文字的杂居在主体民族语言或其他强势语言之中的少数民族的语言,可能融合于大民族(即强势语言)语言,结束其历史使用。这是社会发展的一种自然现象。但是,国家应该实行多元文化的政策,对语言的接近、融合方面,权力机关不能采取用行政手段,强行少数民族放弃自己民族语言文字。
在任何一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发展、变化的历史进程中有三个要素有着重要影响。即语言意识、语言环境、语言政策。三者又是互为条件、互为影响,但是根据不同的历史、条件、它们给予民族语言的影响或制约,却大不一样。语言意识、语言环境对语言的发展有着长期的、重要的影响,但是语言政策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却起决定性影响。虽有强烈的民族语言意识和良好的使用语言环境的少数民族,如果遇到权力机关的旨在歧视、同化的语言政策,那么这种民族语言就会在不长的历史时期内退化、乃至消失下去。与此相反,那些濒临消失的语言文字,如果遇到来自权力机关的扶持、发展的政策,无文字的语言也可能创制文字,有文字的更能长足发展,为其民族、国家做出历史性贡献。世界各语种的增、减变化的历史充分说明社会政治体制,对语言的影响是决定性的。
从事工作及专长:
社会语言学
科研成果:
他被邀请赴蒙古、美国进行语言考察。在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语言实践中的问题,撰写60来篇调查报告、学术论文,发表于省(区)级报刊。其中,有的受到国内有关学术团体和有关部门的奖励。《略论蒙古语文与内蒙古自治区现代化》(1981年)一文分别被编入内蒙古民族理论研究社会和中国蒙古语文学会《论文汇编》,并获中国蒙古语文学会优秀论文奖。《蒙古语言文字与我国蒙古民族的智力开发》一文(1988年《内蒙古社会科学》3期),获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三等奖和中国蒙古语文学会优秀论文奖。该论文《增强民族团结、开发民族智力的协作》一文被选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七•五”重点项目之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和发展的问题》一书之中,该书获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奖金语言文字学优秀奖。他的晚期学术论文《论制约民族语言发展、变化的三个要素》和《语言政策与语言的发展、变化》,引起理论界、语文界的广泛关注。。自1979年至1999年间该学会召开过八次年会,他主持了六次。在八次年会上与会会员发表论文达800多篇,从中选出优秀论文汇编成《论文集》七部。针对建国以来,蒙古语名词术语审定统一工作情况,重新组织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名词术语委员会,同八省区,蒙古语名词术语委员会合作,实现了审定统一工作的规范化、系列化任务,在20多年中已编辑出版20多部《汉蒙对照名词术语词典》。
舍那木吉拉除翻译和审定汉译蒙或蒙译汉的资料、论文、著作外,还有两部专著。《中国民族语文工作创举》,该书是一部纪事性、学术性著作,翔实地介绍“八协”工作20余年历史实践,充分论述民族语文工作的社会功能,探讨了建国以来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执行政策过程中的经验和学术理论问题。该书具有历史资料和学术价值。《语言与民族智力、社会和谐》是《语言与智力开发》一书的部分论文的基础上,加编1991年-2006年为止的语言社会调查、专题论文编写而成的。这两部著作,集中了舍那木吉拉在社会语言学、特别是宏观社会语言学方面的主要观点